昆明市犬只管理规定

导读: 昆明狗狗怎么办证啊 养狗需要证吗?我是上海的? 河南出台犬只禁养名录了,大家所在地域有类似的禁养规定吗? 求解:每只狗狗每年交的管理费都用在什么地方了?狗-爱问... 养犬人不缴管理费就没收犬只合法吗? 昆明市政府关于饲养藏狗的规定? 昆明养狗要办理什么证件?要注意什么问题? 昆明养狗的注意事项? 请问昆明现在办狗证多少? 成都市犬只禁养22种犬只有哪些?

昆明狗狗怎么办证啊

没必要去办!昆明狗证的制度一改再改,勉强出台,还是漏洞太多,且可操作性不强,不具备长效机制,相当不人性化,实行不下去的。想想看,今后谁来主张?谁来监管?就如现在的自行车证还有谁会去办?最后肯定不了了之。放心养吧!

昆明市犬只管理规定

养狗需要证吗?我是上海的?

本市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只目录:藏獒、獒犬、罗威那犬、意大利扭玻利顿、法国波尔多獒犬、斗牛獒犬、西班牙獒犬、高加索犬、比利牛斯獒犬、巴西菲勒、阿根廷杜高獒犬、丹麦布罗荷马獒等獒犬以及具有獒犬血统的杂交犬只。法国狼犬、昆明狼犬、德国牧羊犬等狼犬以及具有狼犬血统的杂交犬只。英国斗牛犬、英国老式斗牛犬、美国斗牛犬、土佐犬、牛头梗、德国杜宾犬等烈性犬以及具有上述犬种血统的杂交犬只。如违反规定,个人饲养烈性犬只的,由公安部门收容犬只。其它狗狗需要办理狗证,具体条例摘选如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养犬人的合法权利,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和社会秩序,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犬只的饲养、经营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养犬管理实行政府部门监管、养犬人自律、基层组织参与、社会公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第四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养犬管理工作的领导。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建立由公安、兽医、城管执法、工商行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卫生等部门参加的养犬管理工作协调机构,组织、指导和监督养犬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养犬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第五条市公安部门是本市养犬管理的主管部门。区、县公安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养犬管理以及相关处罚。市公安部门设立的犬只收容所负责犬只的收容、认领和领养工作。兽医主管部门负责犬只的狂犬病防疫,指导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实施相关管理以及处罚。城管执法部门负责查处城市化地区饲养、经营犬只过程中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从事犬类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卫生、财政、物价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养犬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合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做好养犬管理工作。第六条养犬人应当依法养犬、文明养犬,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依法养犬、文明养犬、防治狂犬病和人与动物和谐相处的宣传教育。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应当加强社会公德教育和养犬知识宣传,引导养犬人形成良好的养犬习惯。第八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协助相关管理部门开展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的宣传,引导、督促养犬人遵守养犬的行为规范。第九条鼓励相关行业协会、动物保护组织等社会团体参与养犬管理活动。第二章养犬登记第十条...

河南出台犬只禁养名录了,大家所在地域有类似的禁养规定吗?

不光是河南出台犬只禁养名录了,大家所在地域都有类似的禁养规定。而老百姓的真实愿望:城市中应该禁止饲养所有的狗。禁养烈性犬是对的,大型犬和小型犬也应该全部禁止饲养。而对于金毛犬,拉布拉多犬等虚伪的恶犬,更加要禁止饲养。遛狗牵绳也没有用啊,牵着狗绳的拉布拉多犬那么巨大,而拉布拉多犬的主人经常是个 小的女人,根本拉不动狗,狗想咬人的时候,女狗粉无力阻止,所以金毛犬和拉布拉多犬都必须禁止饲养的。养犬危害极大,狗的粪便始终得不到有效的处理,养犬必然扰民,狗经常到公共场所撒尿拉屎,根本不应该办犬证,应该停止办狗证,在城区严格彻底禁止养犬。等出了问题再惩罚犬主人,那就已经晚了。就是要在狗咬人之前,彻底禁狗。给禁狗令一个掌声,毕竟害怕狗的人也是市民,也是生命,不能让狗的生命比害怕狗的市民地位高。不能要求害怕狗的市民给恶犬让路,而应该彻底禁狗,让害怕狗的市民再也无需害怕。

求解:每只狗狗每年交的管理费都用在什么地方了?狗-爱问...

用在什么地方在目前还不得而知,毕竟还没公开,至于食品安全,无论是动物还是人类,都是药监局监管,只不过划分出了动物检验检疫这个独立行政机构

养犬人不缴管理费就没收犬只合法吗?

不合法。规定中没有没收一说,只能代为管理

昆明市政府关于饲养藏狗的规定?

2008年10月1日,昆明市正式实施《昆明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重点区域内禁止饲养烈性犬。单位因工作需要饲养烈性犬的,应当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经市公安局审核批准后,方可饲养。第二十二条(二)重点区域内,养犬人携犬外出,为犬只束犬链、挂犬牌,并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牵引,约束好犬只,主动避让他人;第二十八条 违反第十三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对个人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没收其犬只。昆明主城禁养33种烈性犬
1.藏獒
2.比特斗牛
3.阿根廷杜高犬
4.巴西非拉犬
5.日本土佐犬
6.中亚牧羊犬
7.川东
8.苏俄牧羊犬
9.德国牧羊犬
10.牛头
11.马士提夫
12.意大利卡斯罗
13.大丹犬
14.俄罗斯高加索
15.意大利扭玻利顿
16.斯塔福
17.阿富汗猎犬
18.波音达
19.威玛猎犬
20.雪达犬
21.寻血猎犬
22.马仙吉犬
23.英国斗牛犬
24.秋田犬
25.纽芬兰犬
26.贝林登
27.凯丽蓝
28.中华田园犬
29.苏联红犬
30.昆明犬
31.杜宾犬
32.比利时牧羊犬
33.罗威纳犬

昆明养狗要办理什么证件?要注意什么问题?

1,市民办理《养犬登记证》需带《昆明市养犬登记申请表》;养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孤寡老人同时还需提供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材料,残疾人则需出示残疾证);申请养犬人1寸正面彩色免冠照2张;申请办证犬只近期1寸彩色照片(能展现犬只全貌)2张。而重点区域内境外人员养犬的,外国人需持本人护照,港澳居民需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需持《来往大陆通行证》。2,狗狗都要打疫苗,一般区域内饲养的犬只不得带入重点区域。违反规定的,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200元罚款;拒不改正的,没收其犬只。五华区沙朗乡、厂口乡属于一般区域,在这个区域内饲养的犬只不需要办理《养犬登记证》,但必须为犬只注射狂犬病等疫病疫苗,并取得《犬只免疫证》。这些狗狗一旦进入护国、华山、大观、龙翔、莲华、丰宁、红云、黑林铺、普吉等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区域,将会被视为无证犬只被罚款或没收。养犬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不得放任、驱使犬只恐吓、伤害他人;养犬不得破坏环境卫生或公共设施;不得遗弃犬只。狗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养狗人会被处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驱使狗狗伤害他人 ,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处罚。狗狗破坏环境卫生或公共设施的,由城市管理等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遗弃犬只的,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重点区域内,养犬人还应遵守这些规定:个人饲养的犬只在养犬人的住所内饲养,单位饲养的烈性犬由专人负责管理,实行圈养或拴养;携犬外出,为犬只束犬链、挂犬牌,并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牵引,约束好犬只,主动避让他人;不得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携犬乘坐小型出租汽车,需征得驾驶人同意,并为犬只戴嘴套或将犬只装入犬笼;携犬外出,携带清洁用具,及时清除犬只排泄物;放弃饲养的犬只,主动送交犬只留检所;对死亡的犬只,在48小时内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送犬只留检所。3,下列场所禁止携犬进入: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办公区、生产区;医院诊疗区、学校教学区、学生集体宿舍区、幼儿园及其他少年儿童活动场所;商场、宾馆、餐饮场所;风景名胜区、市区公园、城市公共绿地等公共场所;影剧院、博物馆、图书馆、展览馆、体育场(馆)、歌舞厅、游乐场等公众文化娱乐场所;宗教活动...

昆明养狗的注意事项?

1996年昆明颁布实施《昆明市限制养犬的规定》,11年过去了,狗狗“黑户口”比例居高不下,狗伤人、扰民事件时有发生…为彻底解决这些问题,昆明昨日公布《昆明市养犬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仔细分析我们可以看到,昆明市仍将遵循限制养狗的管理思路,以防范狗患泛滥,但也不会对城区养狗一棍子打死,而是根据养狗人群较大、结构复杂等实际情况,旨在强调通过政策法规,有意识引导养狗者规范养狗、文明养狗。与1996年颁布实施的《昆明市限制养犬的规定》相比,此次出台的公开征求意见稿有了很大变化,也更加人性化。其中最明显的一点就是养狗费用的大幅度降低,而相关规定也更加细化、规范。新规亮点
植入识别芯片才能养狗
《条例》规定,对于符合饲养条件的犬只,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其委托的动物诊疗机构为犬只植入识别芯片后,公安机关才会给犬主人核发《养犬登记证》。《养犬登记证》的有效期为1年,没有按期年检的,将被罚款100元。此外,重点区域内禁止饲养烈性犬,养犬人不得将一般区域内饲养的犬只带入重点区域。狗狗伤人由主人负责
狗狗伤人该谁负责一直是市民关注的焦点。而此次征求意见稿中做了明确规定:
一旦犬只伤害到他人,养犬人应当立即将伤者送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注射人用狂犬病疫苗,并及时送医疗机构诊治,同时要承担医疗费用和相应的法律责任。发现犬只患有疑似狂犬病或人畜共患传染病时,应当及时报告农业(畜牧)行政管理部门。养犬人对确诊患有狂犬病或人畜共患传染疫病的犬只,应当送动物卫生监督所进行无害化处理。如果隐瞒不报,将被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养狗要打狂犬病疫苗
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的,应当自取得犬只之日起,10日内携犬到动物疫病免疫注射站(点)为犬只注射狂犬病疫苗,办理《犬只免疫证》。养犬人不得将一般区域内饲养的犬只带入重点区域。个人违反规定饲养烈犬的,将被没收犬只并罚款200元至500元。单位违反规定饲养烈犬,将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否则没收犬只,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养狗三不准
重点区域禁养烈犬
在由公安机关确定的重点区域内,禁止饲养烈犬。单位因工 作需要饲养烈性犬的,应当向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报市公安局主管部门审核批准。重点区域划分以及烈犬种类,将由有关部门划分确定后向社会公布。携犬外出不能乘公车
相信不少市民都曾目睹或亲身体验与狗同车乃至同席的尴尬,新的养狗规定实行后,这样的画面将大大减少。按《昆明市养犬管理条例》(公开...

请问昆明现在办狗证多少?

初办狗证价格300元,以后每年检审180,等发改委批复后就照这水准执行了,含免疫费用。在昆明动物疾控中心办理。08年10月开始施行

成都市犬只禁养22种犬只有哪些?

成都市禁止饲养的22种犬只都是属于烈性犬,大型犬。里面并不包含斑点狗,可以放心饲养。限养区内个人申请养犬的,携带犬只并持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暂住证、动物免疫证和犬只一寸彩色照片1张,到犬只饲养地派出所或指定地点申请办理养犬登记。具体22种禁养的犬只如下:
比特斗牛梗犬、斯塔福梗犬、阿根廷杜高犬、巴西非拉狗犬、日本土佐犬、意大利卡斯罗犬、中亚牧羊犬、俄罗斯高加索犬、西藏獒犬、意大利纽波利顿犬、法国波尔多獒犬、英国马斯提夫犬、秋田犬、德国牧羊犬、川东犬(重庆犬)、牛头梗、纽芬兰犬、爱尔兰猎狼犬、昆明狼犬、苏俄牧羊犬、大丹犬以及学名中华田园犬的土狗
扩展资料:
为加强养犬管理,维护市容环境和公共秩序,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该《条例》经2009年10月23日成都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通过,2009年11月27日四川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批准。《条例》分总则、一般管理、限养区管理、法律责任、附则5章46条,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 第三章 限养区管理
第二十一条 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单位因护卫等工作需要饲养烈性犬只或饲养多只犬只的,应当报所在地的区(市)县公安机关批准。烈性犬、大型犬的品种目录,由动物防疫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公安机关确定,并向社会公布。第二十二条 限养区内养犬,养犬人必须携犬只免疫证明,在30日内到饲养地的公安派出所登记、办证。参考资料: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百度百科 成都市禁养犬只目录—成都本地宝网站

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

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的第二十条

从事犬类养殖、销售,举办犬展览,开办动物诊疗机构或者从事其他犬类经营活动的,应当取得畜牧兽医行政部门的许可,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并向公安机关备案。从事动物诊疗的人员应当具有兽医资格,并经过执业登记注册。禁养区、重点管理区内禁止从事犬类养殖、销售和举办犬展览。

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

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的第一条

为加强养犬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的第二十六条

对违反本规定第八条、第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在禁养区内养犬的...https://pic.wenwen.soso.com/p/20180830/-751664248_jpeg_400_300_26468.jpg"/>

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的第十二条

个人在养犬前,应当征得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同意,并与其签订养犬义务保证书。养犬人应当自取得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出具的符合养犬条件的证明之日起30日内,持证明到住所地的区、县公安机关进行养犬登记,领取养犬登记证。养犬人取得养犬登记证后,领取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动健康免疫证。养犬登记证年检时间、地点及要求由公安机关予以公告。

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的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并可对单位处2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其犬,吊销养犬登记证:
(一)违反本规定第八条,在禁遛区遛犬的;(二)违反本规定第十七条第一项、第二项,携犬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者小出租汽车的;(三)违反本规定第十七条第三项,乘坐电梯的;(四)违反本规定第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携犬出户的;(五)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三项,将养殖的犬带出饲养场地的。

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2020

在北京如何办狗证?

1.养犬人应当自取得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出具的符合养犬条件的证明之日起30日内,持证明到住所地的区、县公安机关进行养犬登记,领取养犬登记证。2.养犬人取得养犬登记证后,携犬到畜牧兽医行政部门批准的动物诊疗机构对犬进行健康检查,免费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领取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健康免疫证。3.养犬登记证每年年检一次,养犬人在年检时应当出示有效的养犬登记证和动物健康免疫证。养犬登记证年检时间、地点及要求由公安机关予以公告。扩展资料:
根据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在重点管理区内,每户只准养一只犬,不得养烈性犬、大型犬。禁养犬的具体品种和体高、体长标准,由畜牧兽医行政部门确定,向社会公布。通常情况下犬的肩高不能超过35厘米,不过也有例外(尽管肩高达50厘米甚至更多,像秋田犬,比格犬,马尔济斯犬,贵宾犬,可卡犬,比熊犬,斗牛犬,雪纳瑞犬以及各种猎犬等)。派出所不愿看到的是大坂町,杜宾犬,大丹犬,金毛猎犬,爱尔兰猎犬,圣伯那犬,藏獒,巨型贵宾,拉布拉多,德国牧羊犬等大型犬,这些类别的犬都不允许在五环内的城八区内登记注册。参考资料:
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_百度百科

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2020

在北京的哪些地方可以合法养大型犬?

因为年初在小区口捡到一只流浪狗幼犬,想自己收养,但是因为限养问题想知道北京具体哪里可以养大型犬,工…

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的第十七条

养犬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携犬进入市场、商店、商业街区、饭店、公园、公共绿地、学校、医院、展览馆、影剧院、体育场馆、社区公共健身场所、游乐场、候车室等公共场所;(二)不得携犬乘坐除小型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携犬乘坐小型出租汽车时,应当征得驾驶员同意,并为犬戴嘴套,或者将犬装入犬袋、犬笼,或者怀抱;(三)携犬乘坐电梯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禁止携犬乘坐电梯的具体时间;(四)携犬出户时,应当对犬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五)对烈性犬、大型犬实行拴养或者圈养,不得出户遛犬;(六)携犬出户时,对犬在户外排泄的粪便,携犬人应当立即清除;(七)养犬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犬吠影响他人休息时,养犬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八)定期为犬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九)不得虐待、遗弃所养犬;(十)严格履行养犬义务保证书规定的其他义务。

北京市养犬的禁养犬种以及禁养范围和处罚措施

养犬管理规定解读
昨天下午,《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经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并将于今年10月15日起施行。人们普遍关心的养犬收费、携犬乘电梯都有了明确的答案。养犬条件—有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
规定中提出了个人养犬应具备四个条件:一、有合法身份证明;二、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有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四、住所在禁止养犬区域以外。养犬登记—养犬人要签义务保证书
个人在养犬前,应当征得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同意。对符合养犬条件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出具符合养犬条件的证明,并与其签订养犬义务保证书。养犬人应当自取得证明之日起30日内持证明到住所地的区、县公安机关进行养犬登记,领取养犬登记证。收费标准—第一年管理服务费降到1000元
根据规定本市重点 管理区内每只犬的第一年管理服务费为1000元,以后每年度为500元。对盲人养导盲犬和肢体重残人养扶助犬的,实行免收管理服务费。对生活困难的鳏寡老人养犬的和养绝育犬的,减半收取第一年管理服务费。养犬缴纳的费用集中上缴国库,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养犬人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所养犬
养犬人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犬吠影响他人休息时,养犬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养犬人要定期为犬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不得虐待、遗弃所养犬;严格履行养犬义务保证书规定的其他义务。健康检查—免费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
养犬人取得养犬登记证后,携犬到畜牧兽医行政部门批准的动物诊疗机构对犬进行健康检查,免费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领取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健康免疫证。养犬登记证每年年检一次,养犬人在年检时应当出示有效的养犬登记证和动物健康免疫证。养犬数量—重点管理区每户只准养一只犬
本市东城区、西城区、崇文区、宣武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为重点管理区,其他区、县为一般管理区。在重点管理区内,每户只准养一只犬,不得养烈性犬、大型犬。禁养犬的具体品种和体高、体长标准,由畜牧兽医行政部门确定,向社会公布。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医院和学校的教学区、学生宿舍区禁止养犬。携犬出户—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携犬出户时,应当对犬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携犬人应当携带养犬登记证,并应当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携犬出户时,对犬在户外排泄的粪便,携犬人应当立即清除;对烈性犬、大型犬实行拴养或者圈养,不得出户遛犬,因登记、年检、免疫、诊疗等出户的,应当将犬装入犬笼或者为犬戴嘴套、...

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的解读法规

展开全部《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经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都有了明确的答案。养犬费第一年降到1000元《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养犬应当缴纳管理服务费。重点管理区内每只犬第一年为1000元,以后每年度为500元。一般管理区内的收费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该《规定》还特别指出:养犬缴纳的费用要集中上缴国库,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养犬管理工作以及管理工作所发生服务的费用纳入有关部门的部门预算。携犬可以乘坐电梯但应避开高峰期
关于携犬乘梯问题,改动了几次。由于高层建筑越来越多,有些委员提出,草案修改稿中“除残疾人、老年人以外,不得携犬乘坐电梯”的内容不够合适,因此法制委员会根据委员的意见,将其修改为:“携犬乘坐电梯的,应当避开乘坐电梯的高峰时间,并为犬戴嘴套,或者将犬装入犬袋、犬笼;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禁止携犬乘坐电梯的具体时间。不得携犬进入公共场所除此以外,规定还要求养犬人不得携犬进入市场、商店、商业街区、饭店、公园、公共绿地、学校、医院、展览馆、影剧院、体育场馆、社区公共健身场所、游乐场、候车室等公共场所。不得携犬乘坐小型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携犬乘坐小型出租汽车时,应当征得驾驶员同意,并为犬戴嘴套,或者将犬装入犬袋、犬笼,或者怀抱。携犬出户时,应当对犬束犬链,由成年人带领,携犬人应当携带养犬登记证,并应当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对烈性犬、大型犬实行拴养或者圈养,不得出户遛犬;因登记、年检、免疫、诊疗等出户的,应当将犬装入犬笼或者为犬戴嘴套、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携犬 户时,对犬在户外排泄的粪便,携犬人应当立即清除。养犬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犬吠影响他人休息时,养犬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定期为犬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不得虐待、遗弃所养犬。严格履行养犬义务保证书规定的其他义务。养犬、遛犬范围有了明确规定《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中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医院和学校的教学区、学生宿舍区禁止养犬。天安门广场以及东、西长安街和其他主要道路禁止遛犬。主要道路名录由市人民政府确定,向社会公布。市人民政府可以在重大节假日或者举办重大活动期间划定范围禁止遛犬。区、县人民政府可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特定地区划定范围禁止养犬、禁止遛犬。居民会议、村民会议、业主会议经讨论决定,可在本居住地区内划定禁止遛犬的区域。养犬不再严格限制权力下放...

北京最新养狗规定?

第一条编辑为加强养犬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编辑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应当遵守本规定。第三条编辑本市对养犬实行严格管理、限管结合的方针,政府部门执法,基层组织参与管理,社会公众监督,养犬人自律。第四条编辑本市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市和区、县、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由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畜牧兽医、卫生等行政部门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组织组成的养犬管理协调工作机制。公安机关是养犬管理工作的主管机关,全面负责养犬管理工作,并具体负责养犬登记和年检,查处无证养犬、违法携犬外出等行为。有关行政部门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组织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一)畜牧兽医行政部门负责犬类的免疫、检疫和其他相关管理工作;(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组织负责对街面流动无照售犬行为和因养犬而破坏市容环境卫生行为的查处;协助公安机关查处无证养犬、违法携犬外出等行为;(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从事犬类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四)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人用狂犬病疫苗注射和狂犬病人诊治的管理。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基层组织,应当协助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做好养犬管理工作。第五条编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在居民、村民中开展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应当做好养犬管理法律、法规以及卫生防疫的宣传教育工作。第六条编辑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可以召集居民会议、村民会议、业主会议,就本居住地区有关养犬管理事项依法制定公约,并组织监督实施。居民、村民、业主应当遵守公约。第七条编辑本市东城区、西城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朝阳区为重点管理区,其他区、县为一般管理区。重点管理区内的农村地区,经区人民政府决定,可以按照一般管理区进行管理。一般管理区内的城镇和人口聚集的特殊区域,经区、县人民政府决定,可以按照重点管理区进行管理。第八条编辑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医院和学校的教学区、学生宿舍区禁止养犬。天安门广场以及东、西长安街和其他主要道路禁止遛犬。主要道路名录由市人民政府确定,向社会公布。居民会议、村民会议、业主会议经讨论决定,可以在本居住地区内划定禁止遛犬的区域。第九条编辑本市实行养犬登记...

北京市养犬最新规定?

养犬管理规定解 读 昨天下午,《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经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并将于今年10月15日起施行。人们普遍关心的养犬收费、携犬乘电梯都有了明确的答案。养犬条件―――有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 规定中提出了个人养犬应具备四个条件:一、有合法身份证明;二、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有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四、住所在禁止养犬区域以外。养犬登记―――养犬人要签义务保证书 个人在养犬前,应当征得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同意。对符合养犬条件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出具符合养犬条件的证明,并与其签订养犬义务保证书。养犬人应当自取得证明之日起30日内持证明到住所地的区、县公安机关进行养犬登记,领取养犬登记证。收费标准―――第一年管理服务费降到1000元 根据规定本市重点管理区内每只犬的第一年管理服务费为1000元,以后每年度为500元。对盲人养导盲犬和肢体重残人养扶助犬的,实行免收管理服务费。对生活困难的鳏寡老人养犬的和养绝育犬的,减半收取第一年管理服务费。养犬缴纳的费用集中上缴国库,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养犬人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所养犬 养犬人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犬吠影响他人休息时,养犬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养犬人要定期为犬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不得虐待、遗弃所养犬;严格履行养犬义务保证书规定的其他义务。健康检查―――免费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 养犬人取得养犬登记证后,携犬到畜牧兽医行政部门批准的动物诊疗机构对犬进行健康检查,免费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领取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健康免疫证。养犬登记证每年年检一次,养犬人在年检时应当出示有效的养犬登记证和动物健康免疫证。养犬数量―――重点管理区每户只准养一只犬 本市东城区、西城区、崇文区、宣武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为重点管理区,其他区、县为一般管理区。在重点管理区内,每户只准养一只犬,不得养烈性犬、大型犬。禁养犬的具体品种和体高、体长标准,由畜牧兽医行政部门确定,向社会公布。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医院和学校的教学区、学生宿舍区禁止养犬。携犬出户―――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携犬出户时,应当对犬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携犬人应当携带养犬登记证,并应当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携犬出户时,对犬在户外排泄的粪便,携犬人应当立即清除;对烈性犬、大型犬实行拴养或者圈养,不得出户遛犬,因登记、年检、免疫、诊疗等出户的,应当将犬装入...

在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重点管理区内,每户只准养一-爱问...

《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第七条:本市东城区、西城区、崇文区、宣武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为重点管理区,其他区、县为一般管理区。重点管理区内的农村地区,...

《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的内容

个人认养犬应具备四条件:
目前留检所实行电话预约认养的方式,市民电话预约确认后,持住所地居(村)委会出具的同意养犬证明及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到留检所办理认养犬只手续。个人养犬应具备的条件:有合法身份证明;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住所在禁止养犬区域以外。北京市发出关于开展养犬管理专项整治的通知
2006年11月07日 13:26
11月6日,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农业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发出了关于开展养犬管理专项整治通知,并公布了养犬管理举报电话。根据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通知如下:
一、本市东城区、西城区、崇文区、宣武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亦庄经济开发区为重点管理区,其他区、县为一般管理区。重点管理区内农村地区,已经区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一般管理区进行管理。一般管理区内的城镇和人口聚集区域,已经区、县人民政府决定,按照重点管理区进行管理。二、在重点管理区内,每户只准养一只犬,不得养大型犬、烈性犬,对违规饲养的,依据《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予以处罚。三、一般管理区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的必须实行拴养或者圈养,不得出户遛犬,对违规出户的,依据《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予以处罚。四、养犬人必须定期为犬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不得遗弃所养犬,养犬人放弃所养犬只的,应送交区县养犬管理部门。五、养犬人严禁携犬进入市场、商店、商业街区、饭店、公园、公共绿地、学校、医院、展览馆、影剧院、体育场馆、社区公共健身场所、游乐场、候车室、风景游览区等公共场所。对违规进入上述地区遛犬的,依据《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予以处罚。六、养犬人携犬出户时,必须对犬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并携带养犬登记证,注意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对违反上述行为的,依据《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予以处罚。七、养犬人携犬出户时,对犬在户外排泄的粪便,携犬人应当立即清除。对违反上述行为的,依据《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第三十条予以处罚。八、未办理养犬登记手续的单位及养犬人,应在本通告公布之日起10日内,到属地公安机关办理养犬登记证,逾期不办理的,依据《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予以处罚。九、在重点管理区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的单位及养犬人,应在本通告公布之日起10日内,将犬迁移到一般管理区饲养或送交区县养犬管理部门,逾期不迁移或不送交的,依据《北京市养犬...

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的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并可对单位处2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其犬,吊销养犬登记证:
(一)违反本规定第八条,在禁遛区遛犬的;(二)违反本规定第十七条第一项、第二项,携犬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者小出租汽车的;(三)违反本规定第十七条第三项,乘坐电梯的;(四)违反本规定第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携犬出户的;(五)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三项,将养殖的犬带出饲养场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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