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法狗咬人

导读: 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对于偷窃,抢夺行为具体是怎么应用的?所说的情节严重该... 如果被狗咬了,可以起诉狗主故意伤害罪吗?有哪些依据? 文明养犬,你我共努力。阅读材料,回答问题。2018年8月14... 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妨害社会管理行为的是 行为人曾经受到治安管理处罚,6个月内再次违法治安-爱问... 纵容动物咬人属于治安管理处罚中的哪一种 纵容动物咬人,属于哪一种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行为?该行为将受到什么处罚? 刑法对养狗咬人有什么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 狗咬人能否捕杀 被狗咬了,可以治安处罚吗

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对于偷窃,抢夺行为具体是怎么应用的?所说的情节严重该...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扩展资料:
案例:
2012年6月13日,被告人赵某、刘某伙同被告人张某,驾驶一辆“东风”牌轿车(该车为被告人赵某租用他人车辆),从安徽省阜阳市至界首市代桥镇方向沿途盗狗。当晚23时,三被告人行窃后返回途中,在界首市代桥镇村道上遇见该镇派出所巡逻警察,在民警对其三人进行盘查时,被告人赵某拿着带有毒针的弩(盗狗作案工具)指向办案民警,并对其言语相威胁。趁民警闪身之际,赵某即驾车调头向东逃跑,因慌不择路,该车侧翻倒在界首市代桥镇供电所东路边干沟内,民警尾追赶到现场,发现车辆后备箱内有死狗十条、弩和毒针等作案工具,当场抓获被告人刘某。经界首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狗十条价值1172元。另查明,2012年6月5日,被告人赵某、张某还在阜阳市周边盗窃狗十余条,以1000余元的价格销赃给阜南县的张某。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法院网-盗窃罪转化为抢劫罪的共犯认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狗咬人

如果被狗咬了,可以起诉狗主故意伤害罪吗?有哪些依据?

你把刀扔出去,刀伤(杀)了人,刀的主人要不要负责任?你雇佣打手伤(杀)了人,你做为雇佣者要不要负责任?

文明养犬,你我共努力。阅读材料,回答问题。2018年8月14...

(1)材料中“未牵绳德国牧羊犬咬伤未成年人致其犬伤Ⅲ级”,狗主人赵某和未成年人之间的纠纷,是平等主体之间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故这一案件的性质是民事违法行为;...

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妨害社会管理行为的是

展开全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节 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
第五十条 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第五十一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第五十二条 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伪造、变造、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伪造、变造船舶户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或者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的。第五十三条 船舶擅自进入、停靠国家禁止、限制进入的水域或者岛屿的。第五十四条 违反国家规定,未 注册登记,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被取缔后仍进行活动的;被依法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仍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的;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按照国家规定需要由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的。第五十五条 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不听劝阻的。第五十六条 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质带入旅馆,不予制止的。旅馆业的工作人员明知住宿的旅客是犯罪嫌疑人员或者被公安机关通缉的人员,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第五十七条 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第五十九条 典当业工作人员承接典当的物品,不查验有关证明、不履行登记手续,或者明知是违法犯罪嫌疑人、赃物,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违反国家规定,收购铁路、油田、供电、电信、矿山、水利、测量和城市公用设施等废旧专用器材的;收购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的;收购国家禁止收购的其他物品的。第六十条 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损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的;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明知是赃物而窝藏、转移或者代为销售的;被依法执行管制、剥夺政治...

行为人曾经受到治安管理处罚,6个月内再次违法治安-爱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一)有较严重后果的;(二)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三)对...

纵容动物咬人属于治安管理处罚中的哪一种

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纵容动物咬人,属于哪一种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行为?该行为将受到什么处罚?

1、纵容动物要人,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同时也是侵害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2、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3、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之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1)本行为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饲养动物的主人或者饲养人员。本行为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和公民的人身权利。(2)本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饲养动物,既包括城镇居民饲养的各种宠物,如狗、猫、鸟等,也包括农村居民饲养的狗、猫等其他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并不是行为人本人所为,而是表现为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休息,主要是所饲养的动物缺乏管教,经常发出噪音扰乱他人生活等。放任动物恐吓他人,是指动物的主人或者饲养人员对所养的动物不加以一定的约束,对其恐吓他人的情形持放任态度等,对他人造成精神上的惊吓。(3)根据本条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 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根据本条第二款的规定,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43条第1款的规定处罚,即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处罚。

刑法对养狗咬人有什么规定

不构成犯罪。如果行为人唆使狗咬人,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人可能涉嫌犯罪,狗不构成犯罪。狗咬人,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七条
1、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2、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3、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扩展资料: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 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2、《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 狗咬人能否捕杀

这个不是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内容啊,在这种情况下确实是个难题,主要是现在中国很多人不讲道理,依我看,狗咬人应该大多是有原因的,确实是乱咬人,真就应该杀了,但也有一点,人是有理智的,狗咬人了,人又不能咬狗,我觉得最合理的办法应该是组织人员先将狗抓住,然后看管起来,再与狗主人商谈怎么解决问题,如果解决不了,才研究狗的问题。

被狗咬了,可以治安处罚吗

当然可以要求处罚,还可以举报违规养狗呢。《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五条 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侵权责任法:
第七十八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第七十九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八十条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八十一条 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八十二条 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第八十三条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第八十四条 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害他人生活

狗咬人治安管理处罚

刑法对养狗咬人有什么规定

不构成犯罪。如果行为人唆使狗咬人,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人可能涉嫌犯罪,狗不构成犯罪。狗咬人,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七条
1、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2、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3、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扩展资料: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 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2、《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狗咬人治安管理处罚

纵容动物咬人,属于哪一种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行为?该行为将受到什么处罚?

1、纵容动物要人,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同时也是侵害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2、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3、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之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1)本行为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饲养动物的主人或者饲养人员。本行为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和公民的人身权利。(2)本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饲养动物,既包括城镇居民饲养的各种宠物,如狗、猫、鸟等,也包括农村居民饲养的狗、猫等其他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并不是行为人本人所为,而是表现为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休息,主要是所饲养的动物缺乏管教,经常发出噪音扰乱他人生活等。放任动物恐吓他人,是指动物的主人或者饲养人员对所养的动物不加以一定的约束,对其恐吓他人的情形持放任态度等,对他人造成精神上的惊吓。(3)根据本条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根据本条第二款的规定,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43条第1款的规定处罚,即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处罚。

行为人曾经受到治安管理处罚,6个月内再次违法治安-爱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一)有较严重后果的;(二)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三)对...

治安管理条例狗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二十七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
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
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
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五)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第五十三条 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第六十九条 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一)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二)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你的孩子被咬的的时间 经过那被咬地方的 环境如何 时间 被咬一定有牙印的如果时间不是很长 和他家狗的牙齿是可以符合的 同时周围是否只有他家有狗 你妻子本身可以作证的 你孩子有多大了 如果是未成年人 可以做与他年龄智力相适应的陈述 也有证明力的还有这种情况 通常是举证倒置的 他方的证明责任比你这边 要多很多由于具体情况不明 只能 作如此 回答

纵容动物咬人属于治安管理处罚中的哪一种

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被狗咬了,可以治安处罚吗

当然可以要求处罚,还可以举报违规养狗呢。《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五条 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侵权责任法:
第七十八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第七十九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八十条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八十一条 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八十二条 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第八十三条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第八十四条 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害他人生活

治安管理处罚法 狗咬人能否捕杀

这个不是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内容啊,在这种情况下确实是个难题,主要是现在中国很多人不讲道理,依我看,狗咬人应该大多是有原因的,确实是乱咬人,真就应该杀了,但也有一点,人是有理智的,狗咬人了,人又不能咬狗,我觉得最合理的办法应该是组织人员先将狗抓住,然后看管起来,再与狗主人商谈怎么解决问题,如果解决不了,才研究狗的问题。

治安管理处罚法 狗咬人能否捕杀

这个不是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内容啊,在这种情况下确实是个难题,主要是现在中国很多人不讲道理,依我看,狗咬人应该大多是有原因的,确实是乱咬人,真就应该杀了,但也有一点,人是有理智的,狗咬人 了,人又不能咬狗,我觉得最合理的办法应该是组织人员先将狗抓住,然后看管起来,再与狗主人商谈怎么解决问题,如果解决不了,才研究狗的问题。

纵容动物咬人,属于哪一种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行为?该行为将受到什么处罚?

1、纵容动物要人,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同时也是侵害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2、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3、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之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1)本行为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饲养动物的主人或者饲养人员。本行为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和公民的人身权利。(2)本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饲养动物,既包括城镇居民饲养的各种宠物,如狗、猫、鸟等,也包括农村居民饲养的狗、猫等其他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并不是行为人本人所为,而是表现为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休息,主要是所饲养的动物缺乏管教,经常发出噪音扰乱他人生活等。放任动物恐吓他人,是指动物的主人或者饲养人员对所养的动物不加以一定的约束,对其恐吓他人的情形持放任态度等,对他人造成精神上的惊吓。(3)根据本条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根据本条第二款的规定,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43条第1款的规定处罚,即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处罚。

被狗咬了,可以治安处罚吗

当然可以要求处罚,还可以举报违规养狗呢。《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五条 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侵权责任法:
第七十八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第七十九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八十条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八十一条 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八十二条 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第八十三条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第八十四条 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害他人生活

治安管理处罚法紧急事件(治安管理处罚法所指)

治安管理处罚法紧急事件?某市童姓教授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抛出一份《法律意见书》,核心是指责公安机关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为依据对拒不执行政府防控命令的人员进行处罚没有依据虽然我始终认为以宪法为依据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的律师都是作秀,但不排除有盲从者被其歪理邪说猪油蒙心因此还是要将法律的真相告诉大家,下面我们就来聊聊关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紧急事件?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治安管理处罚法紧急事件

某市童姓教授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抛出一份《法律意见书》,核心是指责公安机关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为依据对拒不执行政府防控命令的人员进行处罚没有依据。虽然我始终认为以宪法为依据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的律师都是作秀,但不排除有盲从者被其歪理邪说猪油蒙心。因此还是要将法律的真相告诉大家。

真相:《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所称的紧急状态,存在事实状态说和法律设定说两种理解,且支持公安机关的“事实状态说”才是立法、执法和司法审判活动中普遍采用的主流理解;而童某所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紧急状态情况”必须“法律设定说”,仅仅是一种法律界存在的争议。以法律设定说这种争议指控公安机关执法无依据有失偏颇。

(一)“紧急状态情况”的五大真相

(1)《治安管理处罚法》所指的“紧急状态情况”是指事实状态。《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第1款“紧急状态情况”属于描述性概念,是现实中存在的一种客观情势,只要紧急事件发生且达到了危急这种程序,人民政府为确保人民群里利益和社会利益,就可以以决定、命令、通告等形式发布对辖区内公民既有约束力的文件,违反相关决定、命令、通告的,公安机关就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第1款第1项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2)“事实状态说”是各类实操性法律制度对“紧急状态”的普遍理解。

突发事件应急法律制度中许多关于“紧急状态”的表述,都是以“事实状态”而存在。如《专利法》: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为公共利益目的首次公开的。如《洪涝灾害农村住房安全应急预案(暂行)》:熟知在紧急状态下避灾躲灾的撤离路线。如《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各级通信保障部门应保障在紧急状态下扑救森林火灾时的通信畅通。如《重庆市防汛抗旱条例》:学校、影剧院、会堂、体育场(馆)等公共建筑物在防汛紧急状态下,应当按照有关人民政府的指令无条件开放,作为应急避灾安置场所。以上紧急状态的表述,显然都不需要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国务院依据宪法去设定这个“紧急状态”。

(3)法律法规在采用“法律设定说”理解“紧急状态时”,多数同时载明法律设定程序的表述。如《反恐法》:需要进入紧急状态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国务院依照宪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决定。如《突发事件应对法》:需要进入紧急状态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国务院依照宪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决定。而《治安管理处罚法》在提到“紧急状态”时,不仅仅多了“情况”二字,也没有同时表述法律设定程序。

(4)司法判决也普遍遵循“事实状态说”。

如四川省会东县人民法院《马登会与会东县森林公安局公安行政管理、治安管理(治安)一审行政判决书》(2019)川3426行初11号,判决认为,对《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第1款第1项的规定应作广义理解,不局限于国家层面的“紧急状态”。针对近年来森林火灾频发的情况,为加强护林防火工作,避免森林火灾的发生,会东县人民政府发布的“禁火令”及“森林防火的通告”属于紧急状态情况下的决定、命令。公安机关对拒不配合执行该类文件的当事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第1款第1项予以治安管理处罚并无不当。

(5)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的通知,确定无误的授权各级公安机关可依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疫情防控中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进行治安处罚。《意见》原文:实施上述(一)至(九)规定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等规定,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或者由有关部门予以其他行政处罚。

以上5大真相,童某在法律意见书中都没告诉大家。

(二)童某单挑“法律设定说”出具法律意见书站不住脚。

童某坚持“法律设定”说来理解《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紧急状态情况”。即该处“紧急状态情况”必须是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国务院宣布后按照特别程序广泛运用紧急权力应对公共危机的一种特殊社会状态。且不说“紧急状态”与“紧急状态情况”不完全相同,即便从现实出发,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国务院没有宣布某市进入“紧急状态”,就等于现实中不存在“紧急状态情况”吗?拒绝配合执行防疫决定、命令,是对疫情防控有实实在在的威胁的,可以放任不理吗?如果要处理,司法上的依据是什么?法学界确实存在按照“法律设定说”理解《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紧急状态情况”这种争议,争议能直接当法律运用吗?

“紧急状态情况”的法律设定说,实质上是一种形式解释,在背离某市疫情事实性危急的场景下,如此解释会得出的一个荒诞的结论。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人如果把法学理论争议当成阻碍抗疫的手段,丢的只能是法律人自己的脸。

(三)公民应该怎么做。

《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34条规定,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公民和组织应当给予支持和协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规定:对于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是为了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秩序。作为公民,哪怕对警察执法有异议,也必须先服从公安机关的指挥和命令,然后依法提起行政复议。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不停止行政处罚的执行为普遍原则,停止执行为例外。所以,一切现场对抗公安执法都是违法的,严重的甚至构成犯罪;配合、配合、服从命令,这是忠告。

至于那一张纸与警察对峙的做法,明确的告诉您:违法了。如果你听信了童某教授这份法律意见书,完了,轻则拘留,重则吃牢饭,影响祖孙三代。

结束语:对于《治安处罚法》中的“紧急状态情况”,单纯按照“事实状态说”解释,确实可能强化甚至扩张行政权力;但是如果按照“法律设定说”解释,不仅将使该法条成为一纸空文,也将严重阻碍抗疫过程中现实问题的处理。在某市疫情实质性危急的状态下,适度扩张行政权力有现实需求;依据“法律设定说”质疑公安执法,司法昭之心。

依法治国不是法棍治国,也不是诉棍治国;法律人可以挺直腰杆,但要避免成为棍!

本文Hash:fd4f161b961e4ffb971afe7a3fea3a0a7b239bd7

声明:此文由 梦相随 分享发布,并不意味布布狗赞同其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此文如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