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不牵绳的狗怎么办

导读: 养狗不牵绳,狗吓着人怎么办? 遛狗时碰到不牵绳的狗扑过来怎么办? 遛狗不牵绳可以报警吗? 面对有些人遛狗不牵绳的现象,该怎么办? 为什么有很多小狗主人遛狗不牵绳呢?假如你遇到了会提出建议吗? 如果在路上遇到不牵狗绳的遛狗人,狗要咬自己,该怎么做? 遛狗时候遇到不牵狗绳的人,可以直接报警吗? 小区里遇到养狗的不牵绳怎么办? 如何对付遛狗不牵绳的人? 面对有些人遛狗不牵绳的现象,该怎么办?

养狗不牵绳,狗吓着人怎么办?

我们家住在一个老国企职工大院里,小区里老人孩子很多,早上老头老太太逛早市遛弯,下午老人坐楼头听广播…

遇到不牵绳的狗怎么办

遛狗时碰到不牵绳的狗扑过来怎么办?

不要跑不要害怕、如果你跑或者害怕他更会追你咬你、如果你不害怕、比他还凶、可能他会怕你、我小时候放学回家、遇到一条大狗挡路、我天生不怕狗、一点也不怕、我过去了狗想咬我、特别凶、这条狗还特别大、不用站起来都快比我还高了、它呲牙要咬我的时候我也不怕、我拿起边上的一个砖头、我就跟它说、你过来啊、你过来你信不信我弄死你、比他还凶还狠、这条狗看我不害怕、转头就跑了、我到现在想起来也不害怕、小样的、敢咬我、敢咬我我就算今天弄不死你、我也想办法弄死你

遛狗不牵绳可以报警吗?

在楼下再次碰到老头不拴狗糟辱骂https://www.zhihu.com/video/1138218455676293120 7月13日上午10点半,我在楼下又碰到老头遛狗不拴,他看我过来就远远的开始骂我。我拍了...

面对有些人遛狗不牵绳的现象,该怎么办?

自古以来狗就是人类忠实的朋友养狗既可以看家防盗又可以供人解闷许多爱狗养狗人士,尤其是一些独居老人已将狗视为了生活中的伴侣有时突然窜出一条宠物狗,在你身边转悠,偶尔也会扑到身上,表示亲热的舔…蹭路人虽说这是狗对人的一种亲近方式但对于小孩和怕狗的人来说遇到这种情况会吓得半死!其实遛狗不爱栓绳的人长得都很像,膀大腰圆,走路大摇大摆,眼里完全没有别人的存在,恨不得整条路都是自己的。他们才不管你一个路人怕不怕狗呢。他们就是那种跟人吵架绝不含糊,别人见到他们只会绕着走的那种人。在一般情况下,狗狗都是不会攻击人的,但是凡事都会由有例外,尤其是对于怀有身孕的孕妇来说,如果在自家小区遛弯时突然不知从哪里冲出一只没有被拴住的狗狗,孕妇的惊吓程度和会造成什么样的严重后果,大家可想而知。另外对秉持着自家狗狗不咬人看法的宠物狗主人,小编还是想特别提醒一下,人都会有控制不住自己做出过激行为的时候更何况是一只狗呢?爱狗养狗没有错但给他人给社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就是错,既然养狗就必须对狗的行为负责,对狗给社会带来的不良影响负责,不要将你的爱好强加到他人身上文明遛狗必须主动承担养狗带来的责任他人安全、城市卫生、疾病控制…共同维护好城市的文明形象!到此就为大家分享到这里。更多有关养宠问题欢迎关注家有良狗,期待您的提问咨询让我们相互交流。

为什么有很多小狗主人遛狗不牵绳呢?假如你遇到了会提出建议吗?

应给爱好养狗者办个养狗证。第一:狗证上要写明狗主人详细信息,包括居民身份证号码也要写上。第二:狗出门时,必须将狗证挂在狗脖子上,若狗脖子不挂证或挂假证,应重罚狗主人(每次应不低于3000元,最高可罚一百万元)。第三:出门必须绳牵,且必须给狗嘴带上笼式囗罩(不带囗罩最低罚5000元,最高罚一百万。第四:需要定期(最低应月检,应收费)上检疫部门检疫。检疫不合格出门又不带检疫合格证者应处罚狗主人(最低罚10000元,最高一百万元)。第五:不管什么原因,狗咬人,狗主人负全责。情节严重者,应追究狗主人刑事责任。第六:狗咬死了人,不管什么原因,狗主人负全责,并且狗主人最低应判无期,并给死者高额赔尝(最低不应低于一千万元人民币,上不封顶!若 不赔尝,应判死刑。第七:若狗圈养在家内,有小偷进入被狗咬伤或咬死。狗主人有证据证明家中无任何人在家,狗主人无任何责任。若有人在家,则应追究少量责任。第八:若不牵绳上路,出现的一切意外,狗主人负全责,由此引发交通事故者,追究狗主人责任。(即使牵绳上路,只要狗伤人,不管什么原因,狗主人负全部责任)。第九:对养狗人应适当征税费。公安部门可月征安全费。城管可月征卫生费。税务局可收养狗税。等等各部门都可适当收费(费用最低不应低于10000元)。第十:具体执法,可由多个部门执行,多个部门都有处罚权,罚款一半上交国库,一半各单位自己留做经费。例如城管执行(若执行到位,这是城管最得人心的善政)罚款,城管可留一半罚款做自己单位经费。警察发款,可留一半做经费。检疫部门罚款可留一半作经费。工商,税物,环境,交警,等等部门都有罚款权。第十一:不管哪个部门罚款,最低罚款小型犬不低于3000元,中型犬不低于5080元,大型犬不低于10000元。第十二:以狗脊背到地算起不高于25厘米算小型犬。高于25厘米小于35厘米算中型犬。35厘米以上算大型犬。第十三:若狗上路,狗主人需自带垃圾袋,清洁狗的大小便,若不清洁,则城管等各部门可收大小便费,最低不应低于3000(注意,是收费,不是罚款!罚款是罚款,收费是收费,这是两码事!元。第十四:若狗伤人,公安机关应及时介入!第十五:若不办狗证,一经发现应重罚,小型犬应不低于30000元。中型犬不低于50000元。大型犬不低于100000元。第十六:狗出门大小便由狗主人负责。如狗在街上随便大小便,应重罚狗主人(最低30000元,最高一百万元)!第十七:应强制性让狗主人买意外伤害险。险额不应低于一百万元。且每年必买。第十八:凡是...

如果在路上遇到不牵狗绳的遛狗人,狗要咬自己,该怎么做?

在外面没有人拴的狗应该都是流浪狗,流浪狗安安份份可以不用管它,如果想冲过来咬人就当街打死,事实很简单,你不打它它就咬你。各位爱狗人仕你们不喜可以随时骂我,只是骂我之前你们有没有站在别人的立场想过?狗是你养的,它跟你亲跟你熟,但不代表跟大家熟悉,反而在外面看到陌生人它反而很有戒心也很恐慌,一不小心就酿成大祸,我附近有一条金毛就是例子平时看它很温和很乖巧的样子竟然咬伤两个小孩了,请大家慎重啊!

遛狗时候遇到不牵狗绳的人,可以直接报警吗?

最近关于“人与自然”的话题真多哈!狗有没有被人牵着,那是狗的权利和义务的问题。作为一条狗,它的义务是要被绳子牵住的,但它有权利不行使义务。于是问题来了:狗儿咬了人可咋办?没有牵住的狗儿是有可能咬人的,关于狗咬人的问题最近大家都在讨论,总之就是比较常见相当具有危险性并附有一定的死亡威胁,但是总归还是人咬狗比较新鲜少见并且人负的责任多而重。回到原话题:没被牵住的狗儿咬人了咋办?是不是相关的后续责任问题可以妥善解决,或者是狗主人能远程控制狗的咬合能力,让狗不主动咬人。如果这些可能发生的问题能够避免或者具有前瞻性的解决了,其实还是合法合理的,毕竟人有人诉求狗有狗的诉求,大家都在一个自然界里求同存异,共同美化生活的嘛!最后还是需要注意一下的:通常人不犯狗狗不犯人;但归根结底还是会有狗先犯人而人们激情犯狗的!所以,畜生永远就是畜生,不要也不能视同为人,甚至高过人而存在!

小区里遇到养狗的不牵绳怎么办?

坐标上海,因为换了新的工作,每晚大概十点十五分到家 这个时间总是能遇到一个180+的大汉溜他的柯基。本…

如何对付遛狗不牵绳的人?

首先,自己养狗除了在家不牵绳,出门必纤绳,遇人主动避让,电梯或者楼梯转角都是把狗迁到墙根用…

面对有些人遛狗不牵绳的现象,该怎么办?

谢谢邀请。既然都是狗主,那就有共同语言。可以在聊天时跟他提出大狗不牵引给别的不养狗的人带来的困扰,以及惹来众人敌意后会给爱犬带来不必要的危险,比如投毒药狗。这种事网上经常有新闻报道。都是因为不文明养狗,引来邻居恶感造成的。所以养狗不光要上牵引绳,铲屎官的责任也要尽到。不能因为自己的喜好给他人的生活带来不便。

遇到不牵狗绳的人怎么办

面对有些人遛狗不牵绳的现象,该怎么办?

谢谢邀请。既然都是狗主,那就有共同语言。可以在聊天时跟他提出大狗不牵引给别的不养狗的人带来的困扰,以及惹来众人敌意后会给爱犬带来不必要的危险,比如投毒药狗。这种事网上经常有新闻报道。都是因为不文明养狗,引来邻居恶感造成的。所以养狗不光要上牵引绳,铲屎官的责任也要尽到。不能因为自己的喜好给他人的生活带来不便。

遇到不牵狗绳的人怎么办

如果在路上遇到不牵狗绳的遛狗人,狗要咬自己,该怎么做?

我在公园石凳子上拿矿泉水瓶正在喝水,一个大狼狗突然间扑到我怀里,一口把矿泉水瓶夺过去!气的我质问狗主人:“你怎么不栓狗绳”!这位狗主人却说“它的狗想喝水”,不咬人!如果老人和妇女遇到这个情况,吓不死也得气死!这就是爱狗、养狗人的人性!

未牵狗绳吓到人怎么办

最好报警!哈哈,老鼠怕猫嘛~你说有人敲诈和恐吓你,他再找上门来你就偷偷录音留点证据,问他要医院的收费单据(八成没有),赔医药费。

对于遛狗不牵狗绳的人,到底是出于什么心理?

谢谢邀请!有些人遛狗不喜欢栓绳这些情况很普遍:自由散漫,我行我素,无视社会公德心。人的素质决定的狗的素质,主人素质底狗也不会乖,主人的素质高它们会想法让狗狗变乖。这类遛狗人完全以自我为中心,无视别人的感受,把自己的欢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养狗看主人,狗不教主之过,自由散漫的喂养狗,也会让狗学会主人的各种不良习惯。很多主人主人没有对狗狗进行过行为规范训练,爆冲、扑人、散手没等现象屡见不鲜,特别是中大型犬力气大,主人被狗托着倒出跑。我们应该分清狗狗的角色,狗不光是宠物也是家庭的一员,首先它是一只狗一个独立物种的生命,野性动物它的思维、心里、行为是不同的,它同时也跟着你在消耗城市公共资源。总之我们应该以社会公共规则为大,养狗人尽到自己的责任,用科学的方法让狗狗这个野性动物,从心里行为上适应城市客观环境,纠正狗狗的各种不良行为,自己以身作则做个文明养犬人,让狗真正成为人类社会生活,心灵伴侣,而不是不断制造人与人之间矛盾纠纷的替罪羊。

如果在路上遇到不牵狗绳的遛狗人,狗要咬自己,该怎么做?

打吗,有什么好说的,我以前也怕狗,后来发现越怕它,它叫的越凶,再后来我就带了一条不锈钢棍,每次去那个地方都带棍,狗叫我就打,打了四五次后,我再去那个地方,狗再也不叫了。于是我明白了,恶狗如同恶人,躲是躲不开的,一个字“干”,打到它怕了,它就听话了服气了。以上真人真事真体会。

遛狗时候遇到不牵狗绳的人,可以直接报警吗?

报警没啥用,中国人都懂。一百次报警出警一次就不错了,没有咬人报警有啥用,出警了最多心平气和的说两句话。万一来个爱狗人士在教育你一顿,我狗不拴绳子关你们什么事,你又不是我的狗…然后你打狗主人一顿,万一打不过还要挨顿揍,打过了把你拘留还要出医药费。看到遛狗不拴绳子的,只有一个解决办法,火腿肠沾百草枯,没有拴绳子的狗和它主人们都馋哭了。当然一定要看好了,不要伤及无辜…

如果在路上遇到不牵狗绳的遛狗人,狗要咬自己,该怎么做?

生活在养狗的小区里尽量少出门,因为随时可见到不文明养狗人带着狗出来,见到不拴狗绳的狗躲得远远的,既使见到拴狗绳 的大狗,也躲着走,谁知道牵狗绳的养狗人能否控制住大狗,就像有些养狗人说的“我家狗不咬人”一样的令人难以相信!尤其是有个别养狗的人将狗养在他人必经之路旁不到一米处真是令人难以理解,这样的人心里是怎么想的?是想霸道?是不想让他人过路?是想收过路费?还是想咋的!真是生活在这样的地方太难了!尽量少出门还有就是走在路上一定要认真看路,否则狗屎地雷就会找上你!认真看路吧到处是狗屎堆、到处是狗尿迹令人作呕!不认真看路吧又怕狗屎雷!太难了!

如果在路上遇到不牵狗绳的遛狗人,狗要咬自己,该怎么做?

谢谢邀请!如果在路上遇到不牵狗绳的遛狗人,狗要咬自己,相信狗主人会第一时间制止狗狗的。首先,大多数养狗人都知道也都是坐到了,出门就牵狗的文明养狗行为。因为带狗外出,给狗狗牵狗绳是对狗狗负责(狗狗不乱跑就不会乱吃东西),也是对他人负责(不会咬伤他人)。其次,如果真的在路上遇到不牵狗绳的遛狗人,只有尽量离他们远一点。如果发生了当事人所说的这个没套狗绳的狗狗要咬自己,相信狗狗也不良行为的时候,狗主人会第一时间制止狗狗的。最后,没牵狗绳就是不文明养狗的行为了,狗狗如果还要乱咬他人,最为狗主人更应该及时制止这种行为,不然等着付医药费吗?何况如果狗狗咬出人命了,岂不是更危险!希望我的答案能帮助到你,欢迎大家补充。喜欢小动物的朋友可以关注我们。

如果在路上遇到不牵狗绳的遛狗人,狗要咬自己,该怎么做?

在外面没有人拴的狗应该都是流浪狗,流浪狗安安份份可以不用管它,如果想冲过来咬人就当街打死,事实很简单,你不打它它就咬你。各位爱狗人仕你们不喜可以随时骂我,只是骂我之前你们有没有站在别人的立场想过?狗是你养的,它跟你亲跟你熟,但不代表跟大家熟悉,反而在外面看到陌生人它反而很有戒心也很恐慌,一不小心就酿成大祸,我附近有一条金毛就是例子平时看它很温和很乖巧的样子竟然咬伤两个小孩了,请大家慎重啊!

遛狗时候遇到不牵狗绳的人,可以直接报警吗?

最近关于“人与自然”的话题真多哈!狗有没有被人牵着,那是狗的权利和义务的问题。作为一条狗,它的义务是要被绳子牵住的,但它有权利不行使义务。于是问题来了:狗儿咬了人可咋办?没有牵住的狗儿是有可能咬人的,关于狗咬人的问题最近大家都在讨论,总之就是比较常见相当具有危险性并附有一定的死亡威胁,但是总归还是人咬狗比较新鲜少见并且人负的责任多而重。回到原话题:没被牵住的狗儿咬人了咋办?是不是相关的后续责任问题可以妥善解决,或者是狗主人能远程控制狗的咬合能力,让狗不主动咬人。如果这些可能发生的问题能够避免或者具有前瞻性的解决了,其实还是合法合理的,毕竟人有人诉求狗有狗的诉求,大家都在一个自然界里求同存异,共同美化生活的嘛!最后还是需要注意一下的:通常人不犯狗狗不犯人;但归根结底还是会有狗先犯人而人们激情犯狗的!所以,畜生永远就是畜生,不要也不能视同为人,甚至高过人而存在!

遇到遛狗不拴绳的怎么办(如何处理遛狗不拴)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新增的遛狗不拴狗绳违法,爱犬不打狂犬疫苗会被无害化处理等规定引发了人们的关注。立法规定文明养犬,为宠物管理问题提供了法律支撑。遇到遛狗不拴绳的怎么办(如何处理遛狗不拴)资料图 赵志如 摄⊥87⊥遛狗拴绳从地方立法走向全国为了加强对动物防疫活动的管理,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修订通过了新的动物防疫法,在第三十条中规定,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同时还规定,对饲养的犬只未按照规定定期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000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委托动物诊疗机构、无害化处理场所等代为处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此前的遛狗拴绳规定,只是在地方性立法中偶有涉及。2020年6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了在社区生活方面,重点治理的不文明行为中就包括了遛犬不牵引,犬便不清理。在该条例第五十七条中规定,实施上述规定的不文明行为,拒不改正或者多次违反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幅度范围内从重处罚。再往前追溯,2003年10月15日正式实施的《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第十七条规定,携犬出户时,应当对犬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对烈性犬、大型犬实行拴养或者圈养,不得出户遛犬。第二十九条明确,对于违规携犬出户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并可对单位处2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其犬,吊销养犬登记证。同时在第二十五条中规定,养犬人因违规,被公安机关没收其犬、吊销养犬登记证的,在五年内不予办理养犬登记。不只是北京,在成都和西安也有类似的规定。《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养犬人携犬出户,需要将犬只装入犬笼、大袋或者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犬绳牵引,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及其他行人,违反该条例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整改,并可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新修订的《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中也对不文明养犬行为明确了具体处罚规定,对于犬主出现遛狗不拴绳、不携带养犬登记证等违法行为,第一次予以批评教育;第二次依法进行处罚;第三次则直接拉入“黑名单”,吊销养犬登记证,5年内不得再次养犬。对比各地方立法,新的动物防疫法法律位阶更高,使地方立法机关出台具体实施细则和行政执法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更有法可依。⊥8遇到遛狗不拴绳的怎么办(如何处理遛狗不拴)7⊥执法主体和法律责任尚待明确关于执法主体,动物防疫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动物防疫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防疫工作,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群众做好本辖区的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工作,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予以协助。因遛狗拴绳和狗牌监管,并非动物防疫工作的主要内容,动物防疫法中并没有特别列明上述养犬行为的主管机关,有待下次修订或地方立法中予以明确。在各地方性立法中,养犬行为的监管涉及多个主管部门,需要上位法予以统一。《北京 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所列明的主管机关是“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中规定公安机关是养犬管理工作的主管机关,全面负责养犬管理工作,并具体负责养犬登记和年检,查处无证养犬、违法携犬外出等行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组织负责对街面流动无照售犬行为和因养犬而破坏市容环境卫生行为的查处;协助公安机关查处无证养犬、违法携犬外出等行为。《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的不文明养犬行为,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整改并处罚款。《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更是规定了市公安机关、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卫生计生行政、城市管理部门、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等多部门分责管理。关于法律责任,新的动物防疫法中仅规定了对饲养的动物未按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或者免疫技术规范实施免疫接种的,对饲养的犬只未按照规定定期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的,责令限期改正、5000元以下罚款或进行无害化处理,并未对遛狗不拴绳或不佩戴狗牌的行为明确处罚方式或金额。而在各地方立法中,存在批评教育、数量不等的罚款、没收或禁止一定期限内再次饲养犬类的规定。遛狗不拴绳的法律责任,需要在更高位阶的立法中进行统一,避免各地执法结果差异过大的现象。⊥8遇到遛狗不拴绳的怎么办(如何处理遛狗不拴)是否拴绳是法院认定的重要依据对于养犬者而言,遛狗拴绳本是举手之劳的寻常事。但在现实生活中,由养犬者散养或遛狗不拴绳等不文明行为引发的侵权纠纷屡见不鲜。在司法实践中,因饲养动物引发的各类法律纠纷中,是否正确牵引及佩戴狗牌、办理狗证,是法院认定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是否违反管理规定、是否对动物采取了安全措施的重要依据。民法典中规定了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相关内容,其中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同时明确,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张女士驾车在小区内行驶,突然,王女士饲养的泰迪犬狂奔过来,从张女士所驾驶的车中后侧进入车底,造成了泰迪犬后肢粉碎性骨折等伤害。事发后,王女士带爱犬到动物医院就治,治疗费用高达2万余元。王女士以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张女士赔礼道歉并赔偿治疗费。法院经审理认为,事发的主要原因是涉案泰迪犬未束犬链,根据《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四款规定,携犬出户时,应当对犬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携犬人应当携带养犬登记证。王女士未对爱犬束犬链且任由其在小区道路上奔跑,作为主人没有尽到拴管义务,致爱犬受到伤害。而且,虽然王女士向法院提交了泰迪犬的《北京市养犬登记证》,但该登记证与王女士所饲养的爱犬名称、养犬人、养犬地址均不符,无法证明该登记证所登记的泰迪犬是王女士所饲养的。法院认为,在此次事故中,张女士在小区内缓慢匀速驾驶并无过错,王女士作为饲养人应对爱犬受到伤害承担全部责任,最终驳回了她的全部诉讼请求。另外,即使拴狗绳,也要防止狗绳伤人。法院受理的案件中,常常出现伸缩式狗绳导致路人颈部受伤、狗绳将路人绊倒的事件。此类纠纷,往往综合饲养人或管理人不当使用狗绳的行为和路人是否尽 自身的注意义务,依据各自过错程度承担法律责任。没有拴狗绳导致爱犬受伤,不仅要自己承担责任,在爱犬将人致重伤或死亡时,饲养人或管理人甚至还要承担刑事责任。2013年,周某因管理不善,导致其饲养在苗圃内的两只杜高犬逃脱,并将在附近晨练的陈某咬伤,导致其失血过多死亡。2014年遵义市红花岗区法院依照刑法规定,判决被告人周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在该案中,狗伤人的原因就是狗的主人没有尽到看护责任。遇到遛狗不拴绳的怎么办(如何处理遛狗不拴)⊥87⊥被宠物所伤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养宠物无可厚非,但伤人的宠物不仅对市民的日常生活造成影响,而且损害了公众利益。那么,怎么做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宠物伤人?而一旦遭遇宠物伤人,又该如何保护自己?一是可利用智能科技,加强宠物身份管理。在司法实践中,宠物伤人纠纷往往涉及宠物身份识别的问题,现有案件常常依赖于公共监控录像来认定宠物伤人的经过和宠物的归属。但在有些案件中,受伤者因无法举证自己的伤情是由动物所致,或者无法举证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而败诉。因此,为宠物犬佩戴电子身份识别装置例如二维码身份卡势在必行。二是要加强日常监管,创新监管方式。现有的不文明养犬行为处罚依赖于市民的举报,但公安机关或街道社区由于工作人员有限,往往实行“一举报一处理”,造成不文明养犬者存在侥幸心理,因此应当建立固定的监管平台,方便市民随手拍,加大治理力度。三是要树立证据意识,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动物伤人事件,极易产生侵权行为证据灭失,因此当群众遭受损害时,可尽快在现场拍摄视频或照片,将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的身份固定下来。同时,由于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被侵权人也要承担责任,因此不要随意挑逗他人饲养或流浪的动物,防止自身受伤后无法得到救济。文明养犬,人人有责。养犬人应当按照法规规定,为爱犬办理登记、年检手续,这是养犬人要履行的法定义务。相信随着国家立法的日益完善、执法力度的不断加强、文明饲养意识的建立,宠物将给人们带去更多的陪伴和欢乐。(作者单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相关链接捡拾的流浪犬伤人 谁来担责贾宜臻案情回顾董某捡到一条脖颈上拴着狗链,但找不到主人的流浪狗,于是牵着它去打牌。打牌期间,董某把狗交给一个朋友,朋友将其拴到树上,然后告知董某自己外出。在此期间,狗挣脱牵绳咬伤途经此地的孩子刘某后不知去向,刘某的父母将董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法院审理后认定,董某在捡到流浪狗后实际管理控制小狗,在其打牌期间虽将狗交给他人,但作为管理者,小狗将刘某咬伤,董某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法官提示在动物致人损害事件中,部分是由流浪猫、流浪狗所致,这些动物在伤人时处于被遗弃或逃逸状态,其恶性攻击极易给他人人身、财产安全带来威胁,因此有必要对遗弃、逃逸动物致害的侵权责任作出明确规定。民法典规定,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该条将遗弃、逃逸的动物致害责任划分为遗弃、逃逸两种类型,即无论是饲养人或管理人在主观上自愿放弃对动物的占有,还是被动丧失对动物的占有,只要客观上造成动物离 饲养人或管理人的控制,造成他人损害的后果,都应由原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具体而言,遗弃的动物是指动物原主人主动放弃所有权的动物。尽管原主人放弃了对该动物事实上的管理和权利,但鉴于动物自身的危险性,并基于原主人对社会公共安全的注意义务等因素的考虑,仍应就其对动物管理不当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补偿。逃逸的动物是指在原主人并无遗弃的本意,却意外失去控制的动物。逃逸动物的所有权仍属原主人,在此类动物对他人造成侵权时,理应由原主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此,若遗弃、逃逸的动物致人损害,原所有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若遗弃、逃逸的动物已被他人事实上占有管理的,则应当由实际占有人承担民事责任。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此类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只要被遗弃或逃逸的动物给他人造成损害,无论原饲养人或管理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是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损害的,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在承担对动物占有或过失致动物逃逸造成的侵权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作者单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秦鹏博流程编辑:L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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